各二级学院(部)、处(室):
根据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、《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<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、《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(试行)鄂轻职院办[2022]1号》等相关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推进青年教师培养工作,规范学院导师制管理,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,特对导师及青年教师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青年教师
1、请青年教师认真做好听课安排,填写《青年教师听课汇总表》(附件1),经导师签字后每学期末交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存档。按文件要求,每2周至少旁听1次导师的授课,稳步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,不断掌握前沿的教学理论等;
2、每次听课务必认真、按要求填写《听课评课记载表》(附件3),每次课程填写一页。切记盲目抄袭板书、应付了事,重在汲取他人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、教学环节、课堂教学艺术、课堂组织等优点长处,掌握基本教学技能。青年教师的听课记录接受导师、所在系部、教务处、党委教师工作部不定期检查;
3、每学期发表论文或参与科研项目或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业务工作总结。
4、每学期末按要求上交《个人工作总结》、《青年教师听课汇总表》、《听课评课记载表》和《导师制培养细则表》。
二、导师
1、导师请认真履行导师职责,督促青年教师做好听课工作,定期检查青年教师的听课记录;
2、导师定期听取青年教师的讲课,做好听课评课记载;导师要根据青年教师的讲课情况对其进行指导和引导,帮助其纠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;
3、导师应为每一位青年教师建立一本听课记录手册,系统记录该青年教师教学及授课不断进步和提高的轨迹;或带领青年教师观摩听课,并点评课,帮助青年教师汲取其他教师的优点。
4、导师听课量:每学期每位导师听取所指导的青年教师课程不得少于4次,指出改进意见,并保存听课记录(需导师本人手写);
5、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,指导青年教师进行课后辅导和批改作业,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;指导青年教师出试卷、监考、阅卷、成绩输入、教学质量分析等工作,全面完成课程教学任务;指导青年教师撰写教学工作总结,切实帮助新入职青年教师站好讲台。
6、每位导师每指导一位青年教师填写一本听课记录手册(可自行装订成册),写一份工作总结,期末经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为职称评定、岗位晋级依据。
7、从本学期起,党委教师工作部拟为每一位青年教师建立成长档案,请同时指导多名青年教师的导师应根据青年教师的所在专业及特长,分别上交《工作总结》、《教师(导师)听课汇总表》及《听课评课记载表》。
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
2023年4月7日